那些勘察设计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?
《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》第4条规定:“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批准,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:(一)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的;(二)抢险救灾的;(三)主要工艺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;(四)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,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,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;(五)已建成项目需要改、扩建或者技术改造,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。”对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,发包人可以自行发包。
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,研究生学历,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-高级合伙人/律师/工程师,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-负责人。
《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》第4条规定:“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批准,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:(一)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的;(二)抢险救灾的;(三)主要工艺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;(四)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,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,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;(五)已建成项目需要改、扩建或者技术改造,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。”对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,发包人可以自行发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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